收购的农副产品账务处理(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账务处理)

互联网   2023-03-08 1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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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 内容来自用户:weinan9881995 发布时间:2009-08-26一、农产品收购企业概论农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的自产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免征增值税的农业产品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农业生产者自己生产的初级农业产品;二是农业生产者自己销售的初级农业产品。

3、特别要注意的还有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经过深加工的农业产品是不能免税的,如自己生产的农业产品做成熟食或罐头后销售。

4、详细的可以看一下增值税的税目注释。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准予按13%的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6、二、主要的账务处理农产品商贸企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都会涉及到农产品的一系列会计处理和相关的税收业务,农产品业务与其它业务有较大的差别,其中的农产品商贸企业和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生产企业又有所区别。

7、(一)农产品商贸企业的账务处理  某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购进农产品的会计分录8月10日收购桃子10000斤,单价0.50元/斤,共支付收购款5,000元。

8、从收购地运回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500元,已收到开具的运费发票,款项已支付。

9、账务处理如下:支付收购款时:  借:库存商品4,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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