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证监会公示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共计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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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证监会公示了符合专板建设要求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名单,共计9家股权交易中心上榜。
具体而言包括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广东股权交易中心、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北京、浙江等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已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方案报送证监会备案。2022年11月19日,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